管道工借錢買私募基金血本無归(圖)
一個诱人的投資约請德律風由于一個倾销德律風,家住江汉區的管道安装工老邹,四周借錢凑了15万元,買了一份许诺年收益12%的私募基金。本想四年後連本機車貸款,带利收回,不意公司投資失误,基金本應客岁8月到期,可到如今,老邹連本金都没拿到。
2008年8月,老邹接到一個創業投資公司的德律風,说他们有一款年收益率很是高的基金,3年内年收益可达12%,若是持有時候更长,比及投資的公司上市以後,收益還将更高。老邹听了很是感乐趣,拿出所有积储,還跟亲戚朋侪借錢,凑了15万元買了一份。协定中商定以“3+2”模式退出投資,即投資满3年後,便可以拿回本金,并得到12%的年收益,或在3年期满後耽误2年,将投資权柄和本金等價折换為拟IPO企業或IPO企業的股分,得到投資收益。
在投資危害一栏,协定上写有:公司不许诺合同投資金額的最高投資收益率和最低收益率,但许诺以其自有本錢割雙眼皮,金和其他投資收益,包管投資人投資期满後拿回全数本金。過了3年,老邹想拿回本金和收益,但公司方面劝他继续耽误,因而,他续签了1年合同,继续商定“预期年化投資收益率為12%”。
四年曩昔了,老邹兴冲冲地去公司,但愿能拿回本金和收益,不意该創業投資公司说投資亏了,没錢付出。
王状师诠释,固然弥补协定上12%的年化投資收益率是预期收益,没法包管,但主合同上并無注明是预期收益,應當仍是依照主合同商定的收益返還本金和收益。
一屏東當鋪,家大型資產辦理公司的專業thermage FLX,人士邹师长教师说,2008年私募基金成长势头正劲,但是比年来,因為證监會增强對IPO审查等身分,企業上市可能性变低,一些創業投資公司赚錢的可能性更低。投資者要按照本身的危害經受能力選择基金公司的產物,实事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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