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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台灣網9月8日訊 据台灣《中時電子報》報导,桃園市市政参谋郑义雄,打着市长郑文灿“寄父”的名号,向周姓违章工場業者收受5万元(新台币,下同)後,充任赤手套,以装10万元現金的茶叶禮盒贿赂桃市府經發局副局长王允宸,日前“高院”依贪污罪判处王允宸徒刑2年10月,可上诉。另郑、周2人各判刑6月,可易刑罚金18万元。
裁决指出,高亨公司周姓副总司理,因工場無挂号證遭查報開罚2万、迫令停工,面對撤除危機。2015年7月23日番紅花泡水,午時,其與郑义雄在热炒店邀王允宸餐叙,并切磋高亨公司姑且工場挂号申請案解决之道。周在餐叙前,先给郑5万元;餐叙席近視雷射,間,周、郑再委請王想法厘狷介亨迟未获得姑且工場挂号事宜的原因。
席毕,周自車内掏出装有現金10万元行贿之茶叶禮盒袋1袋,由郑转白內障, 交王允宸,當日下战書郑打德律風给王“你阿谁治療病毒疣,茶叶内里的茶叶要放好”、“如许听懂喔”,表示茶叶袋内有現金,王则复兴“好,领會”等语。王回辦公室後,批示部属尽速处置高亨案,并接管了10万的行贿。
一审訊处王允宸徒刑4年2月、剥夺公权4年,郑、周2人均判刑6個月、得易刑罚金,均汽車補漆筆,剥夺公权1年;3人上诉哀求判处缓刑,“高院”因3人認罪,改判王允宸2年10月、剥夺公权2年,另郑、周2人仍判刑6月,均不得缓刑。此中郑、周2人因不得上诉,被判刑定案,只有王允宸仍可上诉。(中國台灣網 杨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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